关于开展网络安全国家标准20周年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的通知2021-11-19

信安秘字[2021] 133

各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总结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应用经验,加强标准宣贯力度,提升标准实施成效,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信安标委”)秘书处拟组织开展网络安全国家标准20周年优秀实践案例评选活动”,针对信安标委成立以来已正式发布的332项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公开遴选一批实施应用效果好的标准实践案例,并对优秀实践案例进行宣传表彰。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形式

包括推荐申报和自行申报两种方式。

1.推荐申报。申报单位经信安标委副主任委员单位、各工作组,以及其他相关部门推荐申报。

2.自行申报。标准实施应用主体单位可直接向秘书处申报。

二、活动安排

包括启动、案例申报、案例评审、公示报批、宣传表彰等五个环节。活动周期为20211119日至2022430日。

1.启动20211119

秘书处举办网络安全国家标准20周年优秀实践案例评选启动会”活动;通过信安标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等渠道发布通知,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优秀实践案例

2.案例申报202111192022115

申报单位选择推荐申报或自行申报的方式,按照“三、材料及要求”提供申报材料,材料共2份。申报案例项数不限,申报材料提交截止日期为2022115日。

3.案例评审(20221162022228

分为形式审查、技术初和综合评审三个环节。

1形式审查

秘书处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形式审查

(2)技术初审

秘书处组织专家对通过形式审查的案例材料进行技术初,通过技术初审的案例入围综合评审环节。

3)综合评审

秘书处组织专家进行综合评审,以差额评选的方式提出优秀实践案例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

4.公示报批(202231日至10

获奖建议名单将在信安标委官方网站上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5天。公示结束后秘书处获奖建议名单和公示情况报信安标委领导批准。

5.宣传表彰2022311日至430

秘书处将在信安标委网站及微信公众号发布优秀实践案例获奖名单,并组织将优秀实践案例材料汇编成册,通过信安标委标准周、标准宣贯培训等活动,以及信安标委官方网站、微信公众号、相关合作媒体等渠道进行宣传表彰。

三、材料及要求

1.推荐申报材料

包括:

1)《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优秀实践案例推荐表》(见附件1);

2)《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

3)《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实践案例报告》(见附件3);

4)本单位内公示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5)其他证明材料:如受表彰情况、专家评审结果、第三方测评报告、用户报告、社会和经济效益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盖章或专家签字(如发证单位或第三方机构章)。

2.自行申报材料

包括:

(1)《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见附件2);

(2)《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实践案例报告》(见附件3);

(3)本单位内公示证明(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其他证明材料:如受表彰情况、专家评审结果、第三方测评报告、用户报告、社会和经济效益报告等相关证明材料,材料需盖章或专家签字(如发证单位或第三方机构章)。

四、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质量、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确保材料真实可查。申报材料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案例实施内容须符合标准规范性要求且已实际部署应用,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对其他单位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五、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秉政  邮箱:wangbz@cesi.cn

联系电话:010-64102746

收件地址:北京市东城区安定门东大街1号  邮编:10007

 

附件1.《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优秀实践案例推荐表》.doc

附件2.《网络安全国家标准优秀实践案例申报表》.doc

附件3.《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实践案例报告》(模板).doc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1111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