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征集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应用实践案例的通知
发布于:2026-03-30
网安秘字〔2026〕30号
各有关单位:
为持续强化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实施应用,提升标准实施成效,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以下简称“网安标委”)秘书处拟围绕网络安全重点主题,分批开展网络安全标准应用实践案例征集活动。本次案例征集聚焦个人信息保护主题,包括但不限于个人信息保护合规审计、敏感个人信息处理、个人信息去标识化、APP个人信息安全保护等方向,面向各行业领域个人信息处理者等遴选一批保障个人信息安全的标准应用实践案例。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安排
活动分为案例申报、评审、公示、推广等环节。时间周期为2026年4月1日至2026年6月30日。
1.申报(2026年4月1日—4月30日)
申报单位选定主题,按照“二、材料及要求”提交申报材料,申报项数不限。材料提交截止日期2026年4月30日。
2.评审(2026年5月1日—5月31日)
评审分为形式审查、技术审查两个环节。
(1)形式审查
秘书处对申报材料的完整性、规范性等方面进行审查。
(2)技术审查
根据案例主题分方向组织开展技术审查,采取现场答辩、实地调研等多种方式,差额选定一批实施效果好的标准应用实践案例。
3.公示(2026年6月1日—6月5日)
对入选的应用实践案例名单进行网上公示,公示时间为5个工作日。
4.推广(2026年6月6日—6月30日)
一是将入选的应用实践案例纳入网络安全国家标准应用实践案例库;二是编制形成应用案例集,拟推荐通过案例宣讲、展示以及撰写解读文章、制作宣传视频等多种形式在网络安全标准化宣贯活动平台进行推广。
二、材料及要求
1.《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应用实践案例申报表》(见附件1);
2.《标准应用实践案例报告》(见附件2,仅供参考,可根据企业实际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补充,无字数限制);
3.本单位内公示证明(须加盖公章,公示时间不少于5个工作日,并与附件1、2一并提交);
4.请于2026年4月30日前将上述材料电子版(盖章扫描PDF版和WORD版)发送至联系人邮箱。如多家单位联合申报需各申报单位均盖章,联合申报单位数量不超5家。
三、申报条件
申报单位应具备良好的社会信誉,在质量、安全和社会责任等方面无不良记录。
申报单位应如实填写申报材料,保障材料真实可查。申报材料描述详实、重点突出、表述准确、逻辑性强、具有较强可读性。案例内容须符合国家相关政策法规和标准规范性要求且已实际部署实施,并具有一定的代表性和示范性,对其他单位或行业具有较强借鉴意义和推广价值。
四、联系方式
联系人:王寒生 邮箱:wanghs@cesi.cn
联系电话:010-64102730
附件:1.《个人信息保护标准应用实践案例申报表》
2.《标准应用实践案例报告》(模板)
全国网络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26年3月30日

京公网安备1101010200456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