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秘字[2011]007号
各成员单位:
为加强管理,促进工作组成员单位积极参加工作组活动,推进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委员会秘书处现向各成员单位征收2011年度会费(每工作组每年3000元),收费期限为通知发布之日起至2011年5月30日截止。请各成员单位在收费期限截止日期前完成对2011年度会费的上缴。个别单位因特殊原因未按时交纳2010年度会费的,要同时补齐2010年度会费。
对无故拖交年费的单位,委员会将遵照《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工作组章程》第十条“如工作组成员单位无故一年不缴纳会费,则视为自动退出工作组”之规定进行处理。
开 户 名:工业和信息化部电子工业标准化研究所
开 户 行:工商行北京北新桥支行
帐 号:0200 0043 0908 8116 710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11年2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