信安秘字[2007]29号
各工作组及项目承担单位:
为加强对2006年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与标准制订工作专项项目管理,保证项目实施进度和项目质量,秘书处研究决定,于2007年6月10日至7月20日期间开展2006年专项项目中期检查工作,请各工作组和项目承担单位认真做好相关准备工作。
请各工作组于6月10日前将中期检查方案和具体时间安排计划报秘书处,经秘书处协调后,统一认真开展好中期检查工作。中期检查结束后,各工作组要于7月25日前将检查结果报秘书处。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