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专项》项目经费使用情况检查的通知 2007-03-21

信安秘字[2007] 17号

各项目承担单位:

    为了严格贯彻落实《财政部关于追加信息产业部2004年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和标准制订工作专项经费的通知》(财建[2004]302号)中“按规定专款专用”的文件精神,委员会研究决定加强《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专项》(简称专项)项目经费使用的管理和检查工作,秘书处要求各项目承担单位于2007年4月15日前依据《国家信息安全战略研究与标准制定工作专项项目管理办法》(www.tc260.org.cn网站上可下载)中的项目经费管理要求和国家相关规定,对所承担专项项目的经费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并按附表格式填写已完成项目的财务决算情况,加盖财务公章后,于2007年4月30日前报送到委员会秘书处。

 

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秘书处

2007年3月19日

  

  附件:[秘2007-17]关于加强项目经费检查的通知.doc